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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放假期间安全和医疗救治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确保卫生系统广大职工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文明的节日,现就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医疗救治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春节假日按照全国统一假期执行,各单位不能随意延长假期,提前放假或推迟收假。

二、春节前夕,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对单位困难职工、离退休老干部和包扶特困户的走访慰问工作,广泛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关心群众疾苦,充分体现组织的关怀和同志们的关爱。

三、春节放假期间,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排除隐患,做好防范工作。卫生局将对各医疗单位进行节前安全防范大检查,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春节期间往往是一些意外事故的频发期,各医疗单位要组织好应急队伍,对应急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排除隐患,要合理安排轮班人员,领导要亲自带班,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医疗救治、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五、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的风尚,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节日期间严禁酗酒、赌博,杜绝铺张浪费现象。

六、实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执行榆区纪发(2004)16号文件规定,春节期间单位公务用车一律由本单位就地封存。如确需在春节假日期间备用值班车的单位,要报区卫生局同意,经区委、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将假日期间值班车辆的车牌号和值班司机姓名在假前三天报区纪委党风廉政室备案。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七、各单位要及早精心筹划好2007年的工作,并将2007年的工作计划赶正月初八前报区卫生局。

八、加强领导,搞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各单位要由1名领导带班,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情况于假前报区卫生局。特别是各乡镇卫生院春节放假其间,每天24小时值班人员不能少于2人。如因值班人员不到岗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榆阳区卫生局

二○○七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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